只有按照科学的养护要求进行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公司才能够不断地促进植物的成活生长,发挥出园林绿化应有的效果。 就目前园林公司对新建绿地竣工移交实施办法,需要严把三道关:
1、制定相关办法,行业监管部门严把“程序关”。园林公司对工程建设和后期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扣分,企业如扣分年度超过12分,就停止该企业的市场行为。在绿化工程招投标养护费单列中,要求不能出现报价为零,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竣工后的养护经费。
2、关口前移,养护管理部门提前介入把好“移交关”。园林公司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养护管理部门作为绿地移交之后的主管单位,应采取由“被动接受”到“主动监管”的方式转变,提前介入到工程养护期的监管,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
3、强化绿化质量监督管理站职能,严把新建绿化工程的“质量关”。
目前园林公司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在建工程,通过交底检查、过程检查、验收检查、养护期专项检查等至少三次以上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从工程实体质量、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工程技术资料等多方面对绿化工程的质量进行把关。